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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了十多年,合同咋就无效了

【 发布时间:2020-04-23 】

  讯 近日,高岳辖区居民小李拿着一份购房合同来高岳司法所咨询:“我的房子都买来十多年了,现在房主反悔,说什么合同无效?你帮我看看,有这样的吗?”

  原来,2004年8月,小李在高岳某街租房做生意,张天与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将张天位于该村的一套两间楼房卖给小李。前不久张天明白自己的房屋是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所建,该买卖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小李不是该村经济组织成员。因此,要求确认小李与自己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小李认为,自己已交付购房款,且与张天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完成后,自己通过变更登记,已取得了私人房屋产权证书,故不同意张天的请求,也不接受退钱还房。

  对此,高岳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做了解答:“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违法转让。农村宅基地违法转让属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小李不是该村村民,其与张天订立房屋买卖协议转让该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关于农村宅基地禁止转让的规定,当属无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雷蕾 通讯员 高天侠

 

 

  【责任编辑 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