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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城管推行“非接触性执法”

【 发布时间:2020-03-17 】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田家庵区城管局积极推行“非接触性执法”,实现了与当事人非接触、与涉案物品非接触、执法过程非接触,做到疫情防控与城管执法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田家庵区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各项举措,积极践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着力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和发展瓶颈,全面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执法水平。

  近期,在每日巡查中,该局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舜耕小街和淮舜路个别店面存在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经营户为顾客提供餐具和板凳,致使少量顾客在店外聚集、就餐,其行为违反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教育,要求所有店面做好消毒卫生清洁,只允许接受外卖订单。对于前来定餐的市民,城管执法人员及时宣传错峰定餐,避免人员聚集。对两家多次劝导无效的牛肉汤店,该局当即启动“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方案。据介绍,“非接触性执法”模式,即执法人员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获取有关当事人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形成当事人“零口供”下的完整证据链,再通过留置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完成“零接触”下的告知程序,最后通过法院非诉执行,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在对这两家牛肉汤店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工作中,城管执法人员依托执法摄录装备多次对其违法店外经营行为拍照留存违法证据,通过采集影像资料、查询经营户信息等多种取证方式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确认了其违法事实,城管执法人员避免了与当事人接触、与涉案物品接触,实现执法过程非接触。田家庵区城管局依据《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其罚款的处罚。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两当事人深刻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严重性,主动接受了行政处罚,并保证以后服从监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田家庵区城管局已通过“非接触性执法”模式成功办结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案件5起,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了疫情期间城管行政执法效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记者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