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淮南资讯 > 内容正文

我市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助力脱贫攻坚

【 发布时间:2020-03-27 】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年初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在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情况下,持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保障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出台多项举措,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筹盘活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加大扶贫领域和项目的投入力度,其中市级财政安排资产收益扶贫资金5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3%,县级配套16048万元、比上年增长13%。市级以上资金29267.4万元已全部提前下达到各县区。

  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按照扶贫政策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有机衔接,严把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等关口,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参与议事;及时调整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对因疫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有利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加快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精准对接,推动扶贫项目尽快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积极采取措施,先行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属于政府采购的扶贫项目,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项目开工后,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要求,做好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早完工、资金早拨付。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尽快和最大可能解决和减少疫情造成的各类问题和损失。

  严格收益分配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扶贫资产的具体管理制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根据量化方案和资产收益情况,每年开展1-2次资产收益分红,原则上全部收益应在年内兑现到贫困户,保障贫困户及时分享资产收益;原则上贫困户分红占收益的60%以上,非贫困村全部量化到贫困户。

  同时,我市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杜绝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记者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