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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巧用”执行措施 司法更有“温度”

【 发布时间:2020-10-12 】

变“竭泽而渔”为“放水养鱼”

淮南“巧用”执行措施司法更有“温度”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通过引入第三方公司接手承租流转土地方式,使得一起历时近5年,涉及一家政府单位和4家民营企业,共1283亩土地的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该案的圆满妥善执结,既解决当地村民的燃眉之急,又盘活企业能够正常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担当有为法院。今年以来,淮南市两级法院创新完善司法举措,对照市中院出台的服务保障“六稳”“六保”23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充分发挥了司法保民生、促发展、助营商、稳预期的作用。

  2011年10月20日,安徽国泰集团等4家企业与寿县刘岗镇政府签订合同,承租刘岗镇1283亩土地用于中草药种植,2016年后承租方一直未付租金。双方经协商未果,寿县刘岗镇政府诉至法院。案经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和淮南中院二审,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安徽国泰集团等4家企业返还刘岗镇土地1283亩,支付租金1834647元,支付违约金为282497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由于生产经营困难,安徽国泰集团等4家企业仍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刘岗镇政府遂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依法对相关企业、个人采取失信限高措施。

  如何顺利推进执行?4企业承租土地上仍有厂房等相关附属物,企业招聘的当地村民还需工作生活,如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会影响企业经营、村民收入,土地后续重整也将无法开展。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一度被迫按下“暂停键”,案件再遇难题。

  “司法服务要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被执行人的履行力有所下降,但仍可发展,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要多做协调工作,多行‘放水养鱼’之举,少做‘竭泽而渔’之事。坚决防止执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多了一批失业农民的现象发生”本着这一原则,承办法官多次会见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集思广益,引导双方寻求利益兼顾的解决方案。经多方协调,最终确定引入第三方合肥华诚公司接手现有土地并承担相关费用,案件执行堵点被顺利攻克。政府、企业、第三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土地经营权流转框架协议,使得各方权益最大化得到保障,既保证了地方政府利益不受损失,又成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日前,三方已按协议履行了相关付款义务及1283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寿县法院依法及时解除对安徽国泰集团等企业的失信限高等相关措施。法院通过创新执行有力护航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方硕记者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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