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2019年9月28日)
【 发布时间:2020-02-14 】
2.黄山市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焚烧废气污染环境,同时,焚烧废渣未按规范处理,直接填埋在市垃圾填埋场地块。
固废
1、该公司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范围包含医疗危险废物和相关可燃性废物,资质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我局调阅了该公司焚烧残渣和飞灰相关台帐资料。焚烧残渣包括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和其他废物焚烧残渣,其中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黄山市生活垃圾填埋中心进行填埋,其他废物残渣与飞灰一并交由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3、处置情况。医疗废物焚烧残渣于2018年12月-2019年7月共交给黄山市生活垃圾填埋中心处理304.75吨,有垃圾填埋场出具的收费发票和交接单凭证。2019年1-9月期间,飞灰及灰渣共交由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三次,共计11.57吨。
4、该公司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检查当日,在线监测显示颗粒物浓度为7.78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20.43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280.7mg/m3,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企业委托江西高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对水、土壤、废气中的二噁英开展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我局目前已委托黄山安琪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气开展现场检测,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将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