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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二十八条举措为科技创新添动力

【 发布时间:2021-04-16 】

  力争今年全省普惠型科创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增速不低于40%

  近日,安徽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银行业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通知》,细化了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专属产品、配备专业人才等28条举措,要求力争2021年全省科技创新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贷款户数、首贷户数明显多于上年;全省普惠型科创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增速不低于40%。

  在加大金融资源有效投入方面,《通知》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微企业,有效推动科技型贷款“两升一降”,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户数在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户数中的占比持续提升,科技型企业抵押贷款在科技型企业贷款中的占比逐步降低。针对创新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鼓励银行业加强与省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支持与知识产权密集的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探索开展园区整体授信,促成更多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首贷”;鼓励实施贷款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随借随还,切实减轻企业还款压力,推动科技产品试产推广。

  《通知》提出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365”模式,即健全“三专”架构,通过完善专门机制、创新专属产品、配备专业人才,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产品服务、人才储备等层面完善科技金融专业化机构体系;升级“六单”机制,重点是优化科技金融特色化管理体系,单列资金计划和单独考核机制、单独客户准入和单独授信管理机制、单独风险定价和单独风险容忍机制,首次提出将首贷银行覆盖面指标纳入分支机构考核内容,鼓励成为更多科创企业的首贷银行;创新“全周期”五个阶段金融服务产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困难期打造综合化产品体系。

  同时,《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内控管理,要将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水平、技术含量、发展规律、市场发展等因素纳入风险评估和防控指标体系,对于科技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及假借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名义的企业、项目,要坚决列入准入“黑名单”。此外,在强化监管引导和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小微型“两新企业”贷款不良率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

(责编:王倩,初审:田野,终审: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