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合肥资讯 > 内容正文

注意!合肥这条新规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即时清除宠物粪便最高罚200元

【 发布时间:2020-04-30 】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新修改的《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违规倾倒垃圾、污水,单位最高罚5万元

新修订的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做了具体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投放。出现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污水等情况,影响环境卫生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露天焚烧冥纸等,最高罚2000元

[]> []

此次条例对露天焚烧冥纸等行为做了具体要求。露天焚烧冥纸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即时清除宠物粪便,最高罚200元

条例规定,宠物在公共场地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违反规定饲养人未即时清除在公共场地遗留的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违反该条例相关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乱悬挂、乱张贴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清除,并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注意!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