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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四项便民措施 市公安局调整优化身份证办理流程

【 发布时间:2020-01-14 】

12月26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身份证办理流程,在全市范围再推四项便民新措施。

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我市户籍人口可在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大厅)首次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各受理点需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交验居民户口簿外,未满十六周岁的应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领;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交验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如: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

开放派出所临时身份证制证权限,并实行全市通办。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制发工作由分县局下放至各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大厅),并实行全市通办。我市户籍人口在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持办理凭证就近至任一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大厅)办理,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开通全市临时身份证工本费非现金支付功能。群众在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工本费既可以现金缴付,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皖警便民服务一网通”等非现金方式缴付。

实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各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大厅)通过为身份证受理点人像采集电脑配置“一机双屏”,实现人像采集过程双向可视化。群众在办理身份证照相时,如果对一次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进行多次拍照,从中选择满意相片。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公安厅的工作要求,在身份证业务办理方面陆续实行身份证非现金支付、身份证办理网上预约、人像智能采集、办证进度全程查询智能回馈、证件办理再提速等多项创新服务举措,深受广大办证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