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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兑现乡镇地表水达标奖励资金

【 发布时间:2020-09-06 】

根据歙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和各乡镇2019年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考核结果,近日,徽城镇、桂林镇等22个乡镇分获1~3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共计61万元,由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郑村镇、溪头镇等6个水质不达标乡镇则各赔付1万元。

去年开始,歙县在全县28个乡镇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设置4项指标,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绩效挂钩,进而强化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筑牢新安江生态环境保护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