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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起,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将有序恢复

【 发布时间:2020-02-27 】

关于有序恢复市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公告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同意,为保障复产复工和市民出行的基本需求,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市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公交

自2020年2月27日起,恢复2、5、10路城市公交运营。每日7:00-8:00、11:30-14:30、17:00-18:00三个时间段,发车间隔时间为20分钟,其余时段发车间隔时间为40分钟。根据客流情况,适时调整发车间隔时间。

二、出租汽车

自2020年2月27日0时起,恢复市区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不得超出宣州区行政区域运营。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向所属出租车公司自愿申报的方式恢复运营。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乘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拒绝乘车。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公告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