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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绩溪县持续加大就业脱贫攻坚力度

【 发布时间:2020-06-10 】

绩溪县紧紧围绕就业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聚焦攻坚目标,持续加大就业脱贫政策和扶持落实力度,“输血”与“造血”并举,全力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增收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持续开发精准扶贫公益岗位。绩溪县人社部门专门制定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公益岗位开发实施办法,11个乡镇根据实际合理设置村级公益岗位和上岗条件,对申报从事村级公益岗位的贫困户,通过村组初选、村级推荐、公示、乡镇审核、县人社局、扶贫局和财政局审批后上岗就业,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兜底”就业脱贫,每人每月给予700元补贴。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开发农村公益岗位152个,其中新开发上岗就业60人,通过考核续聘92人。2019年来累计发放扶贫公益岗位补贴104万余元,将未脱贫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者安置在农村公益岗位上,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

持续开展就业技能脱贫。为了让贫困劳动者学到一门技术,提升就业技能,绩溪县把就业脱贫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动态掌握全县贫困家庭劳动力人口的就业、培训需求意愿等信息,整合培训资源,从贫困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大力开展就业技能脱贫培训。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伙食交通补助,调动贫困劳动者参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实现就业,对转移就业贫困劳动者发放交通补贴,以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2019年来,累计组织全县73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参加就业脱贫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贫困劳动1696人,发放交通补贴55.33万元,让他们靠技术和辛勤劳动增收脱贫。

持续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全面加强就业扶贫奖补政策落实力度,对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扶贫基地吸纳的贫困劳动者每月补贴100元,对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3万元的奖补;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且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每月可享受300元的岗位补贴,灵活用工人员给予每人每年600元补贴。对吸纳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口,按照其在就业扶贫车间工作的天数计发岗位补贴,并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扶贫车间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补助;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通过手工编织、来料加工等实现自力更生在家就业的,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一次就业补助,以政策扶持促进规范运营、健康发展,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就地就业、稳定增收的示范作用。截止目前全县“扶贫车间”共吸纳贫困劳动力26人,已发放个人补贴2.83万元,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了就近就地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