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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 发布时间:2020-06-28 】

6月23日至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业峰、副主任徐德美分别主持,副主任张玉峰、张光勇和秘书长王华出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市长于静波,副市长黄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明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边疆列席。

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优秀市人大代表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的办法》《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建议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办法》。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杨业峰在讲话中强调,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大作用。要突出政治性,着力强化政治信仰、深化理论武装、实化机关党建,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人民性,真心了解民意、用心解决民困、尽心关注民生,忠实体现“人民至上”;要增强实效性,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落实市委“四个全部聚焦”要求,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鲜明实干导向,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期间举行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题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监察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宣州区3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