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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命了!合肥这一的哥胆子真大 竟敢醉酒开出租……

【 发布时间: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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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乘坐出租车的市民都希望安全、快捷的到达目的地,所以,作为出租车司机在遵守职业操守的同时更应遵守法律法规。然后,巢湖一位“的哥”却致乘客安危和法律法规而不顾,胆大妄为,居然酒后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10月26日晚,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22时41分许,一辆车牌号为皖A13T**的出租车向洗耳池附近路段执勤检查点迎面驶来。民警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只见驾驶员停车后神色慌张,非常可疑。

民警见此情形,要求驾驶员李某(化名)立即摇下车窗,接受酒精检测。当李某摇下车窗后,民警发现其满脸通红,神情恍惚,同时,驾驶室内还有一股浓烈的酒味向外散发,显然是存在酒驾嫌疑。

民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测试,经检测,驾驶员李某的检测结果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随后,驾驶员李某被民警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取样。

因驾驶员李某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他将面临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原标题:巢湖这位“的哥”真是“牛人”胆太大!竟敢醉酒开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