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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认定23家2020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 发布时间:2020-12-25 】

近日,宣城市认定宣城市洪青食品有限公司等23家2020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良好发展,市消保委依据省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经过创建活动宣讲、企业自主报名、基层单位推荐、企业资格审查、参创现场测评、大会讨论名单、社会公示监督等各环节,最终认定23家2020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自2017年以来,市消保委已连续四次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共630家企业参与创建,评出市级示范单位60家,县区级示范单位481家。同时,有6家企业获评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王祥云)


2020年“宣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1、宣城市洪青食品有限公司

2、宣城市花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3、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

4、宣城市宣州区优生活羊奶专卖店

5、宣城市海鸥日用化工厂

6、郎溪县金祥银楼

7、郎溪县兴畅大药房有限公司

8、郎溪县聚贤苑大酒店

9、广德市新杭镇箐箐生态农庄

10、安徽大溪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1、广德吾家书房图书有限公司

12、安徽明德竹木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13. 宁国市春天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14.宁国水务有限公司

15.宁国市宏伟木业商行

16.泾县正方木业有限公司

17.安徽省泾县崇星宣纸有限公司

18.绩溪县智慧鸟孕婴生活馆二店

1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绩溪县支行

20、旌德县盛世电器有限公司

2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心支公司

22、宣城祥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3、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