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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突出四个“抓手” 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

【 发布时间:2020-09-22 】

 近年来,市财政局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抓脱贫成效的重要举措,以制度建设、督导调研、动态监控、绩效评价为抓手强化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扶贫资金管理基础。严格按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规定,准确把握财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围绕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坚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制定印发《黄山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严控资金使用范围,扎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笼子”。同时,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在日常管护中的监督作用。

二是以督导调研为抓手,推进扶贫资金规范使用。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入手,紧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启动“财、扶、审”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并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开展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以问题倒逼整改,以整改促进提升。结合“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调研督导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指导县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以动态监控为抓手,提高扶贫资金监管质量。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等加强扶贫资金监控,实现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全过程实时监控、流程追溯。组织专门力量每日登陆监控平台,结合AB岗制度强化平台日常监管,完整追溯扶贫资金的指标分配下达、资金支付、绩效目标执行、到人到户补助等数据。通过日督促、月调度抓好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及时处理预警信息,确保监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常,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准、金额清、去向明。

四是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要求,由区县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扶贫部门、审计部门对行业部门2019年度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自评进行抽查。2019年全市共实施扶贫项目776个,按照抽查项目数量覆盖面不低于10%的要求,共计抽查106个项目,覆盖面达13.7%,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稳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