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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提前超额完成攻坚目标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成效显著

【 发布时间:2020-09-26 】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8月和1-8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黄山市1-8月PM2.5平均浓度1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7%,优良天数比例99.6%,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5位,其中8月份单月排名第2位。6-9月截止目前未出现臭氧污染天气,优良天数比例100%,提前超额完成了生态环境部下达的攻坚期优良天数不少于111天的目标要求,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取得显著成效,为蓝天保卫战各项指标的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实施《黄山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实现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有效遏制夏秋季O3污染的总体工作目标。同时将6-9月优良天数目标下达至各区县,对各地臭氧浓度进行日通报,要求各地把夏季VOCs治理攻坚行动作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培训宣传。为全力推进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工作,增强各地、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和“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群众知晓度,有效防治臭氧污染。

三是强化排查整治。依据二污普企业名单,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摸清涉VOCs企业排放情况,建立涉VOCs重点企业清单。对VOCs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进行帮扶,指导企业排查VOCs治理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制定一企一案,明确今年VOCs整治企业11家,目前已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或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等措施,完成了6家的治理工作,提升企业废气治理“三率”,切实减少VOCs排放。同时督促50家化工企业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引导企业错开夏季臭氧高峰时段全厂停车检修。

四是强化监控检测。启动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建设,开展VOCs监测点位选址和论证,新建环境空气VOCs组分自动监测设备,新购置了一批PID,风速仪等检测设备,提升VOCs的监测执法能力。开展VOCs污染源重点管控企业的专项监测,同时对VOCs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治理效果开展调研,督促企业继续加强治理设施的运维,确保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五是加强分析研究。开展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初步摸清了十大行业九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时空分布特征,为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来源分析,开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下基础。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艺VOCs开展走航监测,准确掌握VOCs特征因子排放状况,精准定位污染源头企业,进行VOCs定点分析,为开展污染溯源,精准治污及执法监管提供依据。

六是强化移动源管控。发布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的通告,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柴油车的路检路查,对驾驶排放超标和冒黑烟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共处罚排放不合格柴油车10辆,持续打击驾驶排放不合格车辆的行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排登记编码,目前已摸排登记639台,下一步将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测执法,对使用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进行处罚。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新能源车更新,1-8月共淘汰国三以下车辆2244辆,目前全市共有新能源公交车365辆,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72.8%。新增更新公交车为新能源车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