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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办法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 发布时间:2020-09-27 】

日前,市委政法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市金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由此有了更完善的机制保障。

《办法》要求,组建黄山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分别在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立第一、第二、第三调解工作室,分别负责涉银行类、保险类、融资担保类金融案件的调解工作。同时,要求司法行政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与同级人民法院建立金融调解工作室名册和金融调解员名册,并予以公示,方便当事人查询选择,并明确金融调解案件范围是接受当事人申请或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委托、人民法院委派委托的金融纠纷案件。《办法》还提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要建立和完善调解员的遴选、认证、考核、奖惩、退出机制,建立专职、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组建调解专家库。

《办法》指出,全市各级人民法院、金融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专门人员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及工作协调力度,深入推进金融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评估实际效果,总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